系統謀劃“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編制實施“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重點領域專項規劃,推動編制建設美麗中國長期規劃。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相關環保工作。推進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制度化。加快“三線一單”落地應用。推進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監管。支持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
編制實施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加快建立支撐實現國家自主貢獻的項目庫,加快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深化低碳省市試點,強化地方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研究編制《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推動《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六次締約方大會取得積極成果,扎實推進氣候變化南南合作。
繼續開展污染防治行動。推動出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和評估。持續推進空氣質量提升行動,加強PM2.5和O3協同控制,深入開展VOCs綜合治理,加強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做好北京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空氣質量保障準備工作。繼續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和海洋污染綜合治理行動,大力推進“美麗河湖”“美麗海灣”保護與建設,推動重點流域、湖泊生態保護修復,持續推動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加強入河(海)排污口監督管理,推進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加強陸海統籌,繼續開展渤海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加強海洋垃圾污染防治監管。深入開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成果集成與上報,持續推進農用地分類管理,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和風險管控,推進重點地區開展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繼續推進“無廢城市”建設,開展黃河流域“清廢行動”,繼續強化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防治。
持續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做好COP15籌備,積極推動“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各項談判進程,編制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指導意見,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深化生態保護監管體系建設。持續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建設。
確保核與輻射安全。推動更多省份建立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建設,完善核與輻射安全法規標準體系和管理體系。強化核電、研究堆核安全監管,協助推進核電廢物處置,推動歷史遺留核設施退役治理,加快推進放射性污染防治。
依法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執法。繼續開展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開展夏季O3污染防治、冬季PM2.5治理等重點專項任務監督幫扶,推進黃河和赤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深化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達標排放專項整治。深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有效防范化解生態環境風險。進一步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化解能力,完善國家環境應急指揮平臺建設,加強環境應急準備能力,深化上下游聯防聯控機制建設,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做好基礎支撐保障工作。持續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改革,制定實施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三年工作方案,建立地上地下、陸海統籌的生態環境治理制度,推動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落實落地見效。增強科技支撐保障能力,組織實施PM2.5和O3復合污染協同防控科技攻關,繼續推進長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研究,做好水專項收官攻堅。健全生態環境監測監管體系,推進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建設,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完善法規制度體系,推動制修訂重點領域法律法規,穩步推進生態環境標準制修訂。加強新聞輿論引導。擴大國際合作與交流,進一步提升履行國際公約的能力、水平和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