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產學研合作
政府及主管部門按照既定事權劃分明確責任清單,著重抓好規劃編制等公共產品提供,明確生態修復目標任務和空間布局;引導鼓勵各方力量投入生態修復,規范指導工作開展;改進和提升監測監管能力,及時發現問題并調整糾偏,切實加強適應性管理;推進生態修復立法和權利主體合法權益維護等工作。
中介機構和施工單位等市場主體依法依規做好生態修復項目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和工程建設等工作,按照市場規則行事并接受來自政府和社會各界監督。高校和科研機構要加強基礎理論研究、關鍵技術研發和成果應用轉化,支撐解決實踐難題。
強化政策協調聯動。要加快健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明確國土空間開發利用和保護修復總體格局,編制實施生態修復專項規劃,落實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生態修復目標任務,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同時,健全部門聯動機制、打通政策堵點。
自然資源系統內部要銜接貫通自然資源管理的各個環節、各種手段,匯集聚合制度改革等各項任務,打通政策之間聯系通道,靈活運用各類政策。切實加強資金整合,綜合發揮相關資金的疊加效益和規模效益。
推進機制創新
地方各級財政設立生態修復專項,并將修復成效作為國家確定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規模的重要依據,激勵地方統籌資金修復生態。
探索與主體功能區戰略實施、與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相配套的縱向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以及基于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交易的橫向生態保護補償,積極推進碳排放權交易。
探索生態修復與綠色康養等融合發展的政策,提升生態系統服務綜合效益,激發社會組織、集體經濟組織和相關義務人參與;將生態修復領域作為金融支持重點,建立健全生態資源融資擔保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產品;鼓勵利用外資,積極推廣一事一議、以獎代補等,鼓勵農民參與建設和管護。
夯實工作基礎
加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切實規范和指導生態修復;建立統一的生態狀況調查分類標準,統籌實施生態狀況動態監測;構建生態修復管理平臺,實現生態修復全業務鏈管理;加大科技創新力度,應用推廣行之有效的修復技術;制定完善生態修復相關行業技術規范;建設一支高素質的生態修復管理干部和從業人員隊伍,提升現有基層人員業務水平;大力加強生態修復學科和專業建設,積極宣傳引導廣大群眾參與生態修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