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修復是指對生態系統停止人為干擾,以減輕負荷壓力,依靠生態系統的自我調節能力與自組織能力使其向有序的方向進行演化,或者利用生態系統的這種自我恢復能力,輔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壞的生態系統逐步恢復或使生態系統向良性循環方向發展;主要指致力于那些在自然突變和人類活動影響下受到破壞的自然生態系統的恢復與重建工作,恢復生態系統原本的面貌,比如砍伐的森林要種植上,退耕還林.讓動物回到原來的生活環境中。這樣,生態系統得到了更好的恢復,稱為"生態修復"。隨著科技進步和社會生產力的極大提高,人口劇增、資源過度消耗、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問題日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成為世界各國普遍關注的一個大問題。跨進新世紀,我國已經進入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階段。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優化人居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已成為我們需要研究的重大課題。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生態系統退化和喪失很嚴重的地區,土地荒漠化、沙塵暴、洪水災害、水資源短缺等,已嚴重威脅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和國民福利。為此我國采取了一系列工程措施,如植樹造林、自然保護區建設、退耕還林等,但總體上我國的生態環境還是相當嚴峻。
生態和諧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石。我們必須站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去考慮生態建設、生態恢復、環境保護問題。構建和諧社會離不開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基礎和紐帶是生態建設。加強生態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極為重要的條件。
生態保護修復是一項整體性、系統性、長期性的工作。自然資源部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認真履行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積極開展生態修復規劃編制、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試點、國土綜合整治、礦山生態修復、海洋生態修復等工作,持續完善生態修復政策制度,研究制定技術標準規范,增強生態保護修復的科學性、系統性和實效性,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