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結構調整針對國土空間的不合理利用和生態空間、生產空間、生活空間的矛盾沖突,以結構調整發揮國土空間有利作用,優化國土空間功能。一要化解國土空間結構布局矛盾,二要調配國土空間結構要素比配。在整治適宜性評價基礎上,確定整治規劃,劃分重點整治區域,明確整治目標,調配空間自然、非自然要素比重,調整區域范圍內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有針對性地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耕地占補平衡;實施退耕還林還草還濕,退養還海;實施低效建設用地再開發;調整凌亂的居民點布局。
資源高效利用是針對耕地、建設用地、礦山等自然資源和非自然資源的利用不合理、閑置低效等問題,在城市化地區處置閑置建設用地、盤活低效建設用地;在農村地區整治空心村、改造危舊房,調整農村居民點,同時整理破碎田塊形成糧食生產合力;在礦山資源開發集中區復墾再利用礦山廢棄地,轉用用途,還綠還林;在海岸帶海島地區調整海陸聯結區域的土地利用結構。
生態系統保護針對輕微受損的自然生態系統,主要通過封山育林、育沙育草、補水保濕封育自然生態系統發揮自身生態恢復力。生態系統修復針對區域流域范圍內嚴重受損、退化、崩潰的生態系統。生態系統修復可概括為成層遞進的5個部分:一是地貌重塑;二是土壤重構;三是植被重建;四是景觀重現;五是生物多樣性重組。